异常处理电压互感器的原则

异常处理电压互感器的原则

1.当电压互感器出现异常时,不得用近控操作拉开压变高压闸刀切除压变,不得将异常压变次级与正常压变次级并列。禁止停止电压互感器所在母线保护或将母差保护改为非固定连接(或单母)。

2.当电压互感器出现异常并可能发展为故障时,值班人员应主动要求调度将压变母线上的设备倒入另一母线上,然后用闸刀远程控制隔离异常压变。

3.当发现电压互感器电磁振动明显增强或声音异常,并伴有电压大幅升高或波动时,应考虑谐振的可能性。

4.原则上的母线压变原则上不允许停止。母线压变停止时,应停止相关保护。

5.母线压变次级并列开关BK应经常断开,原则上在母线连接后连接,以提供母线电压。

6.压变停电操作应包括高压侧闸刀、二次开关或熔丝和测量专用熔丝,防止一次侧反充电引起的保护误动。停电步骤应先级后初级,送电时反之亦然。压变二次熔丝熔断或自动开关跳闸后,应立即恢复。如果再次熔断或跳闸,此时不允许与二次电压并列开关并列,应报调度申请停止故障压变及相关保护,并报维修部门检查。


电压互感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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